特別股一般又可稱為特別股票,或者優先股。它是股票的一種形式,在股市中掛牌交易,卻融合了股票與債券的雙重特性,可以視為一種兼具債券屬性的股票。
1.固定配息率:特別股通常享有固定的股息率,這意味著持有人可以預期在特定時間間隔(通常是每季度)收到固定金額的股息支付。這一股息是根據發行面額乘以配息率計算得出的固定金額,為投資者提供了穩定的收益來源。
2.優先股息支付權: 特別股通常具有優先股息支付權,這意味著在分配股息時,特別股的持有人優先於普通股股東。
3.固定發行面額:通常情況下,特別股的發行價被設定為25美元,發行公司需以相同的發行價買回特別股,以確保持股到期的投資人不會因價差而遭受損失。然而,在次級市場交易時,我們買入的特別股價格可能併非固定為25美元。因此,一般建議投資者盡量避免在發行價以上的價格購買特別股,以降低贖回時的風險。
4.可轉換性:根據發行時的設定不同,部分特別股可以轉換為普通股。這類特別股通常承諾的固定利率相對較低,但如果公司股價上漲超過原本轉換的價格,投資者便能夠從中獲利。然而,併非所有的特別股都可以進行轉換,投資者在選擇特別股時需要註意其是否具備這一特性。
5.可贖回性:部分股份公司被賦予在預定時間後從市場贖回股票的權利。可贖回優先股可以依照該股票發行時所附的贖回條款,由公司出價贖回,發行公司需按發行價加上一定比例的補償收益回購,投資者便能夠從中獲利。然而,併非所有的特別股都可以進行轉換,投資者在選擇特別股時需要註意其是否具備這一特性。
特別股可以細分為多種種類,這些是特別股的一些常見種類,根據不同的金融需求和公司結構,還可以有其他變體。
其中一些常見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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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積/非累積特別股(Cumulative/Non-Cumulative Preferred Stock) |
可轉換特別股(Convertible Preferred Stock) |
可贖回特別股(Callable Preferred Sto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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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累積特別股的投資者有權在股息未支付時積累未付股息,一旦公司有足夠的資金,就會向他們支付積累的股息。 與累積特別股相反,持有非累積特別股的投資者在股息未支付時不具備積累未付股息的權利。 |
持有可轉換特別股的投資者在特定條件下有權將其特別股轉換為公司的普通股。 |
發行公司在特定時間後有權從市場贖回特別股,通常以一定溢價的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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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特別股(Preferred Preferred Stock) |
固定利率特別股(Fixed Rate Preferred Stock) |
可累積可贖回特別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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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種相對於普通特別股擁有更高優先權的特別股,通常在資本結構中處於更高的地位,享有更多的特權和優勢。 |
這種特別股有固定的股息率,其股息支付是按照固定的利率進行計算和支付的。 |
這種特別股具有累積和可贖回的特性,即持有者有權積累未支付的股息,並且公司有權在預定時間後從市場贖回這些股票 |
1.固定收益: 特別股通常具有固定的股息率,為投資者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類似於債券。但它卻具備與債券相似的固定配息和本金到期贖回的特性。這使得特別股可以歸類為固定收益投資工具,為投資者提供了穩定的收益來源。且股價波動幅度較普通股低。
2.違約風險較低:發行特別股的公司往往具備穩健的獲利能力和現金流狀況,且多數公司的信用評級為投資級,從而降低了違約風險。然而,投資者在投資前仍需對公司的盈利狀況和償債能力進行深入分析,確保投資決策的合理性。
3.公司贖回時可保障本金:特別股通常設有Non-call 5年的限製,意味着在發行行滿5年後,發行公司有權隨時以麵額25美元贖回特別股。這一特點與債券類似,隻要投資者購買價格合理且公司不倒閉,特別股本身具有保本的效果,為投資者提供了一定的風險保障。
4.多樣化投資組合:特別股可以作為投資組合中的一種多樣化資産,幫助投資者分散風險並平衡投資組合。
1.不發行股利風險:當公司沒有盈利或盈利不佳時,特別股可能麵無法按原先承諾的股利,投資者可能無法獲得預期的固定收益。
2.提前贖回風險:特別股通常包含提前贖回條款,即發行公司有權在特定時間以贖回價回收特別股。投資者可能需要在市場條件不佳時重新配置資金,且無法繼續享受原有的固定收益。
3.利率風險:特別股的股息通常是固定的,當市場利率上昇時,優先股的固定利息可能相對失去競爭力,導緻其價格下跌。
4.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特別股的市場價格受到多種因素影響,如市場情緒、公司業績等,可能導緻價格波動較大。
5.優先級次序變化風險:在公司破産清算時,儘管特別股在普通股之前優先獲得資産分配,但其優先級次序可能受到債權人或其他債務優先級的影響,特別股持有者可能麵臨無法完全保障投資本金的風險。
因此在考慮投資特別股時,投資者應權衡其風險和回報,並根據自己的投資目標和風險偏好做出適當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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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內容 |
普通股 |
特別股 |
詳細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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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表決權 |
有 |
無 |
普通股股東享有公司投票權,能夠參與公司決策。 特別股(優先股)通常沒有投票權,因此在公司決策中較為被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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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配發 |
波動性大 |
通常是固定的 |
普通股的股息通常根據公司盈利情況變動,具有較大的波動性。 特別股(優先股)的股息通常是固定的,分為累積型和非累積型,其中累積型特別股未支付的股息可累積至後續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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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償順序 |
後 |
優先 |
在公司破產清算時,特別股(優先股)股東相對於普通股股東享有優先權。這是因為特別股結合了債券和普通股的特性,使得在公司破產時,特別股股東在普通股股東之前獲得剩余財產的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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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贖回 |
無 |
有 |
特別股(優先股)通常具有提前贖回的特性,即發行公司可以在約定的日期後,以發行時的面值(通常為25美元)贖回特別股。而普通股則沒有提前贖回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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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性 |
無 |
有 |
特別股(優先股)中存在可轉換和不可轉換的類型。由於特別股的流動性通常較低,存在難以出售的風險,因此可轉換型特別股允許股東將其轉換為普通股,從而降低流動性風險。而普通股則無需進行此類轉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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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性與價格波動 |
流動性好,價格波動大 |
流動性差,價格波動較小。 |
普通股在市場上的流動性較好,價格波動較大,受市場因素影響顯著。 特別股由於數量較少且多數投資者視其為固定收益工具,因此其流動性相對較差,價格波動較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