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7月21日丨大湖股份(600257.SH)公佈,公司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3年2月17日發佈的《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註冊制改革文件、上海證券交易所於2023年2月17日發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等最新法律法規的規定,需要對原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等相關方案的部分文字表述進行修訂,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對原發行股票預案等方案中的重要事項進行了調整,包括但不限於募集資金總額、募集資金擬投入項目等。調整重要事項中關於原募投項目中的杭州東方華康康復醫院項目與杭州金誠護理院項目,公司根據戰略規劃及實際建設情況的需要,不再將其作為募投項目。考慮到公司水產分部的未來發展規劃,為不斷完善冰鮮凍鮮水產品深加工產業鏈,公司對該項募投項目投資規劃進行了調整。鑑於修訂與調整的事項較多,公司董事會根據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的授權,決定終止前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項,同時重新擬定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等相關方案,重新履行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程序,並儘快向上海證券交易所遞交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