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15日丨華東醫藥(000963.SZ)公吿稱,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華東寧波醫藥有限公司(簡稱“華東寧波”)的經營期限到期日為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於2021年12月20日召開九屆臨時董事會,審議通過《關於控股子公司華東寧波到期後進行清算的議案》。
此後因公司和華東寧波自然人股東未能就成立清算組自行開展清算達成一致,公司及華東寧波自然人股東分別向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法院(簡稱“北侖區法院”)提交申請,要求在法院主持下對華東寧波進行清算。
2022年2月16日,公司收到北侖區法院電子送達的(2022)浙0206清申1號通知書,對公司及自然人股東提出的司法清算予以受理。北侖區法院於2022年3月11日召開了現場聽證會。在聽證會上,公司及華東寧波自然人股東代表均表示同意在法院主持下對華東寧波進行清算。
2022年3月14日,公司收到北侖區法院電子送達的(2022)浙0206清申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結果如下:受理對華東寧波的清算申請,該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華東寧波該次清算為法院主持下的清算,北侖區法院將按相關程序遴選出中介機構成立清算組,主持華東寧波的清算工作。在華東寧波清算過程中,公司不具有對清算工作的主導權且不對華東寧波擁有控制關係。
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並經公司審計服務機構和內部控制審計服務機構——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確認,自2021年12月31日起,華東寧波不再納入公司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公司將安排專人積極參與並配合做好華東寧波的後續清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