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15日丨华东医药(000963.SZ)公吿称,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华东宁波医药有限公司(简称“华东宁波”)的经营期限到期日为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九届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宁波到期后进行清算的议案》。
此后因公司和华东宁波自然人股东未能就成立清算组自行开展清算达成一致,公司及华东宁波自然人股东分别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简称“北仑区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在法院主持下对华东宁波进行清算。
2022年2月16日,公司收到北仑区法院电子送达的(2022)浙0206清申1号通知书,对公司及自然人股东提出的司法清算予以受理。北仑区法院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了现场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公司及华东宁波自然人股东代表均表示同意在法院主持下对华东宁波进行清算。
2022年3月14日,公司收到北仑区法院电子送达的(2022)浙0206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受理对华东宁波的清算申请,该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华东宁波该次清算为法院主持下的清算,北仑区法院将按相关程序遴选出中介机构成立清算组,主持华东宁波的清算工作。在华东宁波清算过程中,公司不具有对清算工作的主导权且不对华东宁波拥有控制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审计服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自2021年12月31日起,华东宁波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公司将安排专人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华东宁波的后续清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