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1日丨四川路橋(600039.SH)公佈,公司副總經理王傳福之子王加森先生於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期間買賣了公司股票,上述買賣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的相關規定,構成短線交易。相關情況如下:
經核查,王加森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8月10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累計買入公司股票1700股,累計賣出公司股票1700股,構成短線交易。本次短線交易明細如下:
注:上述短線交易所得收益為1173元(計算方法:最高賣價7.040元/股-最低買價6.350元/股)*短線賣出的股數1700股=1173元)。
上述操作屬於王傳福之子王加森不瞭解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導致。王傳福本人未向其子泄漏相關信息或建議其子買賣公司股票。在發生上述情況後,王傳福先生對於未能及時盡到督促義務深表自責,特委託公司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並承諾將進一步加強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杜絕此類事項的再次發生。
根據相關規定,王加森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公司股票的行為構成短線交易,本次短線交易所得收益為人民幣1173元,王加森已全數上交公司所有。
經與王傳福確認,上述交易系因王加森不瞭解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所致,王傳福本人對王加森先生本次短線交易並不知情,交易前後亦未吿知其關於公司經營情況等相關信息,王加森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系其對二級市場交易情況的獨立判斷而作出的決定,不存在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謀求利益的情形。王傳福對於未能及時盡到督促義務深表自責,並就此對公司和市場帶來的不良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
王傳福承諾將進一步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本人及直系親屬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自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公司董事會向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王傳福之子短線交易買賣公司股票行為予以通報,要求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