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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600200.SH):决定终止收购上海维娜不少于70%股权事项
格隆汇 01-21 20:15

格隆汇1月21日丨江苏吴中(600200.SH)公布,此前披露,公司与维娜香港有限公司(“维娜香港”)、上海维娜化粧品有限公司(“上海维娜”或“标的公司”)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维娜香港现持有上海维娜100%股权,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收购上海维娜不少于70%的股权。

《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签署后,公司通过聘请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公司也抽调专人做了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期间,公司发现维娜香港有限公司及李善用先生存在诉讼纠纷且未完结,根据《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第二条约定“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丙方的业务、财务、法律等方面和乙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乙方、丙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如果在尽职调查中,甲方发现存在对本协议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任何事实(包括但不限于丙方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重大经营风险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列明具体事项及其性质,各方应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委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发出律师函至维娜香港有限公司及李善用先生,要求其就上述事件向公司做出真实完整准确的解释,向公司表达歉意并赔偿公司本次收购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亦吿知对方,上述步骤是维娜香港有限公司及李善用先生回应公司及其股东的最基本的弥补措施。如果最终以诉讼方式解决,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追究对方的欺诈责任和全部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

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再次发函至维娜香港有限公司及李善用先生,要求其最迟于2022年1月20日就上述事件向公司做出真实完整准确的解释,向公司表达歉意并赔偿公司本次收购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否则,公司将终止《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鉴于对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任何回应,亦未向公司做出解释或表达歉意。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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