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月21日丨江蘇吳中(600200.SH)公佈,此前披露,公司與維娜香港有限公司(“維娜香港”)、上海維娜化粧品有限公司(“上海維娜”或“標的公司”)簽署了《股權收購意向協議》。維娜香港現持有上海維娜100%股權,公司或公司全資子公司擬收購上海維娜不少於70%的股權。
《股權收購意向協議》簽署後,公司通過聘請中介機構對標的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相關工作,公司也抽調專人做了盡職調查。盡職調查期間,公司發現維娜香港有限公司及李善用先生存在訴訟糾紛且未完結,根據《股權收購意向協議》第二條約定“在本協議簽署後,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員或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對丙方的業務、財務、法律等方面和乙方的交易資格進行全面的盡職調查,乙方、丙方應予以充分的配合與協助。如果在盡職調查中,甲方發現存在對本協議下的交易有任何實質影響的任何事實(包括但不限於丙方未披露之對外擔保、訴訟、不實資產、重大經營風險等),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列明具體事項及其性質,各方應友好協商予以解決。”
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公司於2022年1月5日委託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發出律師函至維娜香港有限公司及李善用先生,要求其就上述事件向公司做出真實完整準確的解釋,向公司表達歉意並賠償公司本次收購所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同時亦吿知對方,上述步驟是維娜香港有限公司及李善用先生迴應公司及其股東的最基本的彌補措施。如果最終以訴訟方式解決,公司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追究對方的欺詐責任和全部直接與間接經濟損失。
公司於2022年1月14日再次發函至維娜香港有限公司及李善用先生,要求其最遲於2022年1月20日就上述事件向公司做出真實完整準確的解釋,向公司表達歉意並賠償公司本次收購所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否則,公司將終止《股權收購意向協議》。
鑑於對方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做出任何迴應,亦未向公司做出解釋或表達歉意。為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公司決定終止本次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