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浏览的是香港网站,香港证监会BJA907号,投资有风险,交易需谨慎
設研院(300732.SZ)旗下中贇國際所涉工程合同糾紛案已獲法院受理
格隆匯 12-24 16:16

格隆匯12月24日丨設研院(300732.SZ)公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贇國際工程有限公司(“中贇國際”或“原告”)就與青海省礦業集團烏蘭煤化工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於2019年11月20日向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於2019年12月12日收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書》【(2019)青28民初128號】。

訴訟當事人:原告為中贇國際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一為青海省礦業集團烏蘭煤化工有限公司;被告二為青海省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訴訟請求1判令解除原告與被告之間簽訂的《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青海礦業煤基多聯產項目選煤廠工程EPC總承包合同》及其補充協議、《青海礦業800萬噸/選煤廠配套儲煤場及公輔工程設計施工合同》《青海礦業800萬噸/年選煤廠配套儲煤場及公輔工程設備採購合同》;

2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欠付款項約3.42及利息;

3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停工窩工造成的損失2068.485萬元及利息

4判令被告返還原告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及安全風險抵押金共計2000萬元及利息;

5確認原告就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青海礦業煤基多聯產項目選煤廠工程、青海礦業800萬噸/年選煤廠配套儲煤場及公輔工程享有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

6、判令被告二對被告一應履行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7判令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被告一系被告二於20121119日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具體實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青海礦業煤基多聯產項目選煤廠工程青海礦業800/年選煤廠配套儲煤場及公輔工程項目。為實施該項目被告一先後與原告簽訂了《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青海礦業煤基多聯產項目選煤廠工程EPC總承包合同》《青海礦業800萬噸/年選煤廠配套儲煤場及公輔工程設計施工合同》《青海礦800萬噸/年選煤廠配套儲煤場及公輔工程設備採購合同》等系列合同,將青海礦業煤基多聯產項目選煤廠工程配套儲煤場及公輔工程等以EPC形式發包給原告,並向原告收取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安全風險抵押金共計2000萬元

原告按約定先後完成了設計採購施工內容,被告一卻未按約定進行驗收和付款。2016824日,被告向原告發函,通知原告項目暫緩建設。20195月至今,原告多次向被告一發函,要求被告一對已完工程組織竣工驗收支付工程款並退還保證金、抵押金2019930日,被告回函稱項目復工時間未能確並拒絕驗收項目工程

截至目前,青海礦業選煤廠、配套儲煤場及公輔工程項目工程等合同內容經完工工程欠款高達約3.42二被告經催要均未支付

关注uSMART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 追踪我们,查看更多实时财经市场信息。想和全球志同道合的人交流和发现投资的乐趣?加入 uSMART投资群 并分享您的独特观点!立刻扫描下载uSMART APP!
重要提示及免责声明
盈立证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是基于盈立的内部研究和公开第三方信息来源。尽管盈立在准备这篇文章时已经尽力确保内容为准确,但盈立不保证文章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或完整性,并对本文中的任何观点不承担责任。观点、预测和估计反映了盈立在文章发布日期的评估,并可能发生变化。盈立无义务通知您或任何人有关任何此类变化。您必须对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项做出独立分析及判断。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将不对任何人因依赖本文中的任何陈述或文章内容中的任何遗漏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文章内容只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证券、虚拟资产、金融产品或工具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保证。监管机构可能会限制与虚拟资产相关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仅限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投资者进行交易。文章内容当中任何计算部分/图片仅作举例说明用途。
投资涉及风险,证券的价值和收益可能会上升或下降。往绩数字并非预测未来表现的指标。请审慎考虑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请咨询独立专业意见。
uSMART
轻松入门 投资财富增值
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