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茂(00817.HK)附属发行境内公司债券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格隆汇7月18日丨中国金茂(00817.HK)宣布,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7月11日以证监许可[2019]1276号批覆文件核准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前称金茂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向合资格投资者建议公开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的申请。批覆自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及发行人应于核准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第一期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将不提供保证。发行人将于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积极申请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人拟将发行公司债券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其债务之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担任发行公司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担任发行公司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已获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授予「AAA」评级及公司债券获授予「AAA」评级。
关注uSMART

重要提示及免责声明
盈立证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是基于盈立的内部研究和公开第三方信息来源。尽管盈立在准备这篇文章时已经尽力确保内容为准确,但盈立不保证文章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或完整性,并对本文中的任何观点不承担责任。观点、预测和估计反映了盈立在文章发布日期的评估,并可能发生变化。盈立无义务通知您或任何人有关任何此类变化。您必须对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项做出独立分析及判断。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将不对任何人因依赖本文中的任何陈述或文章内容中的任何遗漏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文章内容只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证券、虚拟资产、金融产品或工具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保证。监管机构可能会限制与虚拟资产相关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仅限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投资者进行交易。文章内容当中任何计算部分/图片仅作举例说明用途。
投资涉及风险,证券的价值和收益可能会上升或下降。往绩数字并非预测未来表现的指标。请审慎考虑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请咨询独立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