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茂(00817.HK)附属发行境内公司债券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格隆汇7月18日丨中国金茂(00817.HK)宣布,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7月11日以证监许可[2019]1276号批覆文件核准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上海金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前称金茂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向合资格投资者建议公开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境内公司债券的申请。批覆自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及发行人应于核准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第一期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将不提供保证。发行人将于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积极申请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人拟将发行公司债券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其债务之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担任发行公司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担任发行公司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已获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授予「AAA」评级及公司债券获授予「AAA」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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