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19日丨東方匯財證券(08001.HK)公吿,公司接獲聯交所日期為2023年12月19日函件,該函件乃根據GEM上市規則第9.15條給予通知,表示聯交所經考慮(其中包括)下列各項後,決定根據GEM上市規則第9.04條暫停公司股份買賣,並根據GEM上市規則第9.14A(1)條開始取消公司上市地位:
(i)集團主要經營放貸業務("放貸業務")及包銷及配售業務(連同經紀業務及孖展融資業務統稱"IPO業務");(ii)集團於過去三年尚未為其放貸業務獲得任何新客户及進一步決定縮減該業務。現有貸款組合不能產生足夠現金流,且集團尚未證明其能夠獲得足夠資金以支持營運放貸業務;(iii)IPO業務一直保持極小的經營規模及已經持續錄得虧損,且集團改善該業務的計劃缺乏具體細節及可靠性;(iv)其他業務方面,資產管理業務經營歷史短暫及經營規模極小,同時,發展其他新業務(如擴展至機構融資諮詢業務)的計劃處於初期階段且並無具體細節;(v)聯交所並不認為本集團業務具有實質;及(vi)集團似乎並無充足資產以支持可行及可持續的業務營運及聯交所並不信納本集團擁有符合GEM上市規則第17.26條的足夠資產。
根據該函件,基於該決定,公司須提交復牌建議,以證明其擁有GEM上市規則第17.26條所規定足夠業務運作及資產水平。倘公司未能提交可行的復牌建議,聯交所將開始取消公司上市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