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亞控股(01116.HK)向高等法院提出申索 要求頒令股東投票無效
美亞控股(01116.HK)公布,就11月8日股東特別大會上,港威國際的投票有效性提出異議,並於13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一份傳訊令狀、連同一份申索書的註明。
公司指,根據公司、港威國際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周世豪訂立的買賣協議、以及益高財務的託管協議,協定以港威國際名義登記的4.1億股由益高以託管形式持有,在益高向港威國際發還託管股份之前,港威國際不得行使託管股份任何權利,包括投票權利。其後港威國際違反託管協議,授權周昔文投票,而周昔文已於股東特別大會上以託管股份代表港威國際投票。
公司申索頒布命令,宣布港威國際違反託管協議、港威國際於該股東特別大會所作投票為無效及不具效力、以及港威國際須向公司歸還託管股份等。
在當日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上,周世豪及陳志睿被免去執行董事職務,罷免兩人的普通決議案獲約4.6億股贊成,佔投票總數的53.01%,而反對票為4.1億股,佔投票總數4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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