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0月27日丨彭順國際(06163.HK)宣佈,於2022年10月27日,買方(為公司直接全資附屬公司)與賣方訂立有條件售股協議,據此,根據其中所載之條款及條件並在其規限下,賣方已有條件同意出售而買方已有條件同意購買目標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以及應付之墊款,而目標公司乃全資擁有該物業,總代價為2,591,244令吉(相當於約55萬美元)。
據悉,於公吿日期,目標公司乃該物業之註冊及實益擁有人。該物業乃柔佛州古來區森奈市HS(M) 4267 PTD 43224(現稱為HS(M) 2761 PTD 43224)項下的永久產權農業用地,面積約為0.4755公頃(相當於約51,182平方尺)。該目標公司乃持有該物業的投資公司。
公吿稱,於收購事項完成後,該物業擬自用作擴充生產設施、儲存集團生產的已完成巴士及╱或興建陳列室供日後使用。鑑於(i)該物業鄰近集團在馬來西亞的總部及主要業務地點;(ii)預計該收購事項將擴大產能及在陳列室展示集團的最新巴士型號及技術,陳列室亦可能用於舉辦集團的商業活動;(iii)集團可在集團不使用陳列室時將其出租,為集團提供額外收入來源;(iv)該代價的金額是目標公司為該物業所產生的原成本加上專業費用及其他開支;及(v)收購事項將擴大集團的固定資產基礎,併為集團提供機會從該物業資本增值潛力中得益,故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有條件售股協議(包括該代價)之條款乃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而訂立有條件售股協議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