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0月27日丨彭顺国际(06163.HK)宣布,于2022年10月27日,买方(为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订立有条件售股协议,据此,根据其中所载之条款及条件并在其规限下,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已有条件同意购买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以及应付之垫款,而目标公司乃全资拥有该物业,总代价为2,591,244令吉(相当于约55万美元)。
据悉,于公吿日期,目标公司乃该物业之注册及实益拥有人。该物业乃柔佛州古来区森奈市HS(M) 4267 PTD 43224(现称为HS(M) 2761 PTD 43224)项下的永久产权农业用地,面积约为0.4755公顷(相当于约51,182平方尺)。该目标公司乃持有该物业的投资公司。
公吿称,于收购事项完成后,该物业拟自用作扩充生产设施、储存集团生产的已完成巴士及╱或兴建陈列室供日后使用。鉴于(i)该物业邻近集团在马来西亚的总部及主要业务地点;(ii)预计该收购事项将扩大产能及在陈列室展示集团的最新巴士型号及技术,陈列室亦可能用于举办集团的商业活动;(iii)集团可在集团不使用陈列室时将其出租,为集团提供额外收入来源;(iv)该代价的金额是目标公司为该物业所产生的原成本加上专业费用及其他开支;及(v)收购事项将扩大集团的固定资产基础,并为集团提供机会从该物业资本增值潜力中得益,故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有条件售股协议(包括该代价)之条款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而订立有条件售股协议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