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9月16日丨南亞新材(688519.SH)公佈,公司董事耿洪斌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張東通過集中競價減持公司股份,上述集中競價減持價格低於公司發行價,違反了董事耿洪斌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張東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説明書》中做出的承諾。
2022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南亞新材董監高提前終止集中競價減持股份計劃暨減持結果公吿》(2022-033),其中董事耿洪斌於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5月13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公司股份共計49,700股,減持價格區間為27.92~28.84元/股,佔公司當時總股本0.021%。減持已計劃實施完畢。
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南亞新材股東及董監高集中競價減持股份數量過半暨減持進展公吿》(2022-079),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張東於2022年9月10日至2022年9月14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公司股份264,464股,減持價格區間為22.46~22.78元/股,佔公司最新總股本0.113%。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
上述集中競價減持價格低於公司發行價,違反了董事耿洪斌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張東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説明書》中做出的“鎖定期屆滿後,本人擬減持南亞新材股份的,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進行減持,且不違背本人已作出的承諾,減持方式包括二級市場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可的合法方式。鎖定期屆滿後兩年內,如本人為南亞新材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且擬減持南亞新材股份的,減持價格根據當時的二級市場價格確定,且不低於發行價,並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的承諾。
上述事項發生後,董事耿洪斌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張東向公司通報了有關情況,對此次疏忽行為進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並對此給公司及市場帶來的不良影響表示誠摯歉意,今後將進一步加強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學習,嚴格遵守相關承諾事項,防止類似事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