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8月7日丨*ST必康(002411.SZ)公佈,公司股票交易價格連續2個交易日(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5日)收盤價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2%以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相關規定,屬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形。
鑑於控股股東新沂必康新醫藥產業綜合體投資有限公司已進入破產重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九條之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序應當中止,陝西省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新沂必康、陝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李宗松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票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並凍結其名下的全部股票及相應孽息。因此,股價異常波動期間,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動人均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形,也未遭遇集中競價強制平倉,未通過集中競價交易主動減持,且未來暫無通過集中競價交易主動減持的計劃。
公司董事會確認: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策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公司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