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15日丨奧賽康(002755.SZ)公佈,公司於2021年11月15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核發的《關於不予核准北京奧賽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申請的決定》(證監許可[2021]3554號),決定主要內容如下:
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審核委員會(“併購重組委”)於2021年10月27日舉行2021年第27次併購重組委會議,依法對公司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方案進行了審核。
根據申請文件,併購重組委認為公司未能充分披露境內外行業政策變動對標的資產的影響,未來盈利能力存在較大不確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
併購重組委會議以投票方式對公司方案進行了表決,同意票數未達到3票,方案未獲通過。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等有關規定,依法對公司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申請作出不予核准的決定,並要求公司董事會自收到該決定之日起10日內對是否修改或終止本次方案作出決議,同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董事會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上述決定對本次方案進行審慎研究,並於收到此決定之日起10日內對是否修改或終止本次方案作出決議,同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