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1月11日丨華安證券(600909.SH)公佈,2020年11月23日-2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公司資產管理業務進行現場檢查。近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安徽監管局(“安徽證監局”)《關於對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釆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21]33 號),具體情況如下:
“經查,你公司私募資產管理業務存在以下問題:一是不同資產管理計劃賬户間存在違規交易;二是債券投資風險管控不完善,部分產品集中持有單一債券且槓桿率較高、部分債券信用評分標準不明確、未及時調整不符合內部准入規定的交易對手方名單;三是未針對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的主要業務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建立收入遞延支付機制。
上述情況違反了《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2號)第二十七條、《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1號)第六十五條、《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證監會公吿〔2018〕31號)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根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2號)第七十條、《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1號)第七十八條的相關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你公司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完善內部管理,切實提升合規風控管理水平。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 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與此同時,安徽證監局對相關責任人員採取監管談話措施。
公司將按監管要求即行整改、差缺補漏,進一步加強資產管理業務的內控管理,切實提升合規風控管理水平。目前公司經營情況一切正常,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