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瀏覽的是香港網站,香港證監會BJA907號,投資有風險,交易需謹慎
貴州茅台(600519.SH):擬與茅台集團公司繼續簽訂商標許可協議
格隆匯 09-08 21:36

格隆匯9月8日丨貴州茅台(600519.SH)公佈,經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貴州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茅台銷售公司)、國酒茅台(貴州仁懷)營銷有限公司(已註銷)司控股股東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茅台集團公司)共同籤訂了《商標許可協議》。鑑於上述協議已經到期,根據公司經營發展需要,司擬與茅台集團公司繼續簽訂《商標許可協議》

此次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此交易相關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股東大會審議本項議案時,關聯股東將回避表決。

茅台集團公司註冊的相關商標許可給公司使用從規範和簡化許可程序的角度考慮,《商標許可協議》簽訂主體由前述四方調整為公司與茅台集團公司。《商標許可協議》的內容總體維持不變,維持了原有支付標準和許可年限,擴大了許可商標範圍,調整了支付時間。

交易標的次關聯交易標的為商標許可使用,許可商標範圍在原許可商標基礎上擴大至82包含“茅台”“貴州茅台”“MOUTAI 及圖”“飛天”“茅台王子”“茅台迎賓酒茅台系列品牌商標和醬香系列品牌商標

許可模式茅台集團公司將上述82 商標許可給公司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在產品、包裝和廣吿宣傳中使用,公司可按協議約定自行決策許可商標的再許可事項。

許可使用費支付標準商標許可使用費的收費基數和收費比例仍按原標準執行。

1.商標許可使用費的收費基數(1)當年公司本部使用許可商標酒類產品年銷售額; (2)當年茅台銷售公司使用許可商標酒類產品年銷售額與其從公司購買同等數量同類產品購買價年度總額的差額。

2.商標許可使用費的收費比例在本協議約定的商標許可使用期間,商標許可使用費的收費比例為1.5%

許可期限202111日至20231231日。

許可使用費支付方式商標許可使用費的支付方式為每半年支付一次,時間分別為每年的720日前和公司年度報吿披露後的15個工作日內,由公司按照協議約定,付款給茅台集團公司賬户。

簽訂《商標許可協議》,系公司日常經營活動所需。該交易事項有利於公司對商標的統籌使用,有利於品牌的規劃發展,有利於保證經營環境的穩定性,有利於實現公司生產經營目的和長遠發展。

關注uSMART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 追蹤我們,查閱更多實時財經市場資訊。想和全球志同道合的人交流和發現投資的樂趣?加入 uSMART投資群 並分享您的獨特觀點!立刻掃碼下載uSMART APP!
重要提示及免責聲明
盈立證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冩這篇文章時是基於盈立的內部研究和公開第三方信息來源。儘管盈立在準備這篇文章時已經盡力確保內容為準確,但盈立不保證文章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或完整性,並對本文中的任何觀點不承擔責任。觀點、預測和估計反映了盈立在文章發佈日期的評估,並可能發生變化。盈立無義務通知您或任何人有關任何此類變化。您必須對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項做出獨立分析及判斷。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將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本文中的任何陳述或文章內容中的任何遺漏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文章內容只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證券、虛擬資產、金融產品或工具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保證。監管機構可能會限制與虛擬資產相關的交易所買賣基金僅限符合特定資格要求的投資者進行交易。文章內容當中任何計算部分/圖片僅作舉例說明用途。
投資涉及風險,證券的價值和收益可能會上升或下降。往績數字並非預測未來表現的指標。請審慎考慮個人風險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請諮詢獨立專業意見。
uSMART
輕鬆入門 投資財富增值
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