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8月3日丨隆華科技(300263.SZ)公佈,近期,公司關注到相關媒體發佈並轉載的標題為《香港長江私募基金喜獲隆華科技可轉債份承銷份額近2.4億元》的報道,現就該事項澄清如下:
媒體報道主要內容:
2021年7月31日,香港長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任投資總裁梅丹青與公司董事長李佔明商談並與公司簽署了隆華科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債包銷協議。
公司澄清説明:
1、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佔明從未與香港長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投資總裁梅丹青有過任何接觸,並且從未與香港長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投資總裁梅丹青簽署過任何合作協議。該媒體報道為虛假信息。
2、公司可轉債發行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試行)》(證監會令[第168]號)、《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4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細則(2018年12月修訂)》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8號——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相關規則進行。
3、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原股東優先配售時間及一般社會公眾投資者申購日均為2021年7月30日(T日),其餘時間無效。投資者放棄認購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餘額由聯席主承銷商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及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