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7月29日丨*ST新億(600145.SH)公佈,2017 年上旬,公司分別與日照紫峯貨物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盛亞科技公司、天津啟運塑料製品有限公司、天津中宇乾坤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共計四家發生採購合同關係,簽訂《購銷合同書》並以銀行承兑匯票形式向四家分別預付貨款共計金額人民幣3.3億元。
《購銷合同書》簽訂後,上述四家企業未履行採購合同項下的交貨義務也未返還應付貨款,為妥善解決上述3.3億元款項問題,深圳市易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易楚”)為上述3.3億元的回收提供擔保,並於2019年11月28日向公司出具《關於持有*ST 新億股份鎖定期的聲明承諾函》。其中第四條約定:“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即新億股份)的10750萬股份作為補償上市公司履約能力的保證,明確並承諾自復牌後一年內幫助上市公司收回其他應收賬款3.3億元,如上市公司復牌後一年內未追回3.3億其他應收款項,則以拍賣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進行差額彌補”;第五條約定:“本承諾自上市公司股票復牌之日起生效”。
2020年6月30日,公司正式復牌,深圳易楚在《承諾函》中所做相關承諾正式生效。
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復牌已屆滿一年,但深圳易楚未能幫助原吿收回《承諾函》所涉及的3.3億元其他應收賬款。
上述款項涉及金額為3.3億元,金額較大,如相關款項無法收回,可能會對公司利潤造成較大影響。鑑於現階段無法確定上述款項能否收回及能否全部收回,因此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影響存在不確定性。 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持續經營造成實質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