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7日丨长城汽车(02333.HK)公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汽车"或"发行人")公开发行35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长汽转债",代码"113049")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5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人民币35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500,000手(35,000,000张),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结束日起6年,即2021年6月10日至2027年6月9日。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0.8%、第五年1.5%,第六年2.0%。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107%(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38.39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况,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日(2021年6月17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12月1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6月9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