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兴国际(00803.HK)附属遭内地法院判决需就索偿支付逾1.2亿人币
昌兴国际(00803.HK)公布,有关间接全资附属滨海侨宏接获盐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两份传票及应诉通知书一事,滨海侨宏早前已就索偿向歌山建设偿还了1,220.1万元人民币(下同),及歌山建设撤回1,561.2万元的部份索偿。
集团指,盐城市人民法院已於去年12月30日下达了判决书。盐城市人民法院下令滨海侨宏(并由公司共同承担)於判决生效日後十日内,向歌山建设支付第一项索偿的8,241.2万元及其利息;及第二项索偿的人4,185.3万元及其利息。歌山建设、滨海侨宏及公司均没有於订明的时间内提出上诉,因此该判决为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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