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兴国际(00803.HK)附属遭内地法院判决需就索偿支付逾1.2亿人币
昌兴国际(00803.HK)公布,有关间接全资附属滨海侨宏接获盐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两份传票及应诉通知书一事,滨海侨宏早前已就索偿向歌山建设偿还了1,220.1万元人民币(下同),及歌山建设撤回1,561.2万元的部份索偿。
集团指,盐城市人民法院已於去年12月30日下达了判决书。盐城市人民法院下令滨海侨宏(并由公司共同承担)於判决生效日後十日内,向歌山建设支付第一项索偿的8,241.2万元及其利息;及第二项索偿的人4,185.3万元及其利息。歌山建设、滨海侨宏及公司均没有於订明的时间内提出上诉,因此该判决为最终判决。
关注uSMART

重要提示及免责声明
盈立证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是基于盈立的内部研究和公开第三方信息来源。尽管盈立在准备这篇文章时已经尽力确保内容为准确,但盈立不保证文章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或完整性,并对本文中的任何观点不承担责任。观点、预测和估计反映了盈立在文章发布日期的评估,并可能发生变化。盈立无义务通知您或任何人有关任何此类变化。您必须对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项做出独立分析及判断。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将不对任何人因依赖本文中的任何陈述或文章内容中的任何遗漏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文章内容只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证券、虚拟资产、金融产品或工具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保证。监管机构可能会限制与虚拟资产相关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仅限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投资者进行交易。文章内容当中任何计算部分/图片仅作举例说明用途。
投资涉及风险,证券的价值和收益可能会上升或下降。往绩数字并非预测未来表现的指标。请审慎考虑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请咨询独立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