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指出在采购方面,政府需要采购至少两种不同技术平台、两个不同药厂的疫苗,早前已公布政府分别与科兴及复星医药(02196.HK)达成疫苗供应协议,政府公布与第三家药厂阿斯利康达成协议,采购公司与牛津大学共同研发的疫苗,料将供应750万剂,意味已采购到2,250万剂疫苗。相关疫苗均需打两针,意味现有疫苗数量足够全港人口使用,为审慎起建会寻找第四款疫苗,供应同样为750万剂。
她续指,在批准采购疫苗在港使用方面,行会已订立新规例599K章,容许在公共卫生紧急状态下引入符安全效能及质素要求的疫苗作紧急之用,规例有效期12个月,届时食卫局局长名按客观医学数据、参考专家委员会意见等後在香港作指名用途,即是政府推行的疫苗接种计划。
林郑指出,市民要在知情下接种,而食卫局亦要设监察机制。另一方面政府已开始筹备大规模疫苗接种计划的工作,由於是全城接种疫苗的计划,加上疫苗到港时间不同,运输要求亦不同,故需周详准备,政府已成立专责工作小组,由食卫局及公务员事务局主持,统筹整个工作。
而在疫苗责任及索偿问题方面,她指出即将投入市面的疫苗经严格临床测试,专家亦会审视数据确定安全性,市民毋须过份担心,接种好处远比风险多。但她亦不排除大规模人口接种或现严重不良反应,由於现时情况特殊,不同政府在药厂协议中亦有提出免责权,如出现不可预见情况将不会向药厂追究,政府与疫苗制造商有类似免责条款,不过她强调如涉严重疏忽药厂亦不能免责。
林郑指出,如果接种疫苗後市民有不可预见的严重不良反应,可向卫生当局呈报寻求医学协助,亦有权向相关人士追究责任,不过由於法律程序追究需要很长时间,政府参考外国做法後计划成立保障基金,如接种後有严重不良反应、并证明是由注射引起,基金可为市民提供经济支援,现时正制定相关机制,之後会向立法会提交建议。
而在选择接种疫苗时,她再次解释政府接种计划需按情形、群组、环境及疫苗抵港时间决定接种哪款疫苗,现时难言在接种时能有多於一款疫苗供市民选择,而每一接种地点很难有多於一款疫苗供选择,不过她强调市民有知情权,将知道走入某接种地点将接种哪款疫苗,知道後亦可决定是否接种,或待另一时间、在另一接种环境选择另一种疫苗。她一再强调供市民接种的疫苗都是确定安全,市民毋须过份担心。
她续指政府将为市民提供「针卡」,让市民在接种後拥有电子接种纪录,供市民在手机下载纪录,包括是注射纪录等,并用同一系统纪录病毒检测阴性纪录,即是类似电子版检测及疫苗注射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