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匯汽車(600297.SH):子公司取得初始貸款金額為17.5億元的銀團貸款
格隆匯 12 月 15日丨廣匯汽車(600297.SH)公佈,近日,公司全資子公司廣匯汽車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廣匯有限”)作為借款人與多家銀行組成的銀團(其中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及恆生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作為委任牽頭安排簿記行,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為貸款代理行)作為貸款人簽署了銀團貸款協議。
上述銀團將為廣匯有限提供初始貸款金額人民幣17.5億元的銀團貸款(在銀團貸款協議簽署後5個月內,廣匯有限向貸款代理行提出書面申請,新增貸款人可以通過簽署參加書的方式加入銀團貸款協議,從而使銀團總貸款金額增加),用於一般流動性資金用途。授信額度自銀團貸款協議簽署之日起6個月內可提取,貸款期限為自首次提款之日起18個月。公司將為此次銀團貸款事項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提供的擔保在年初預計的擔保總額範圍之內)。
此次取得銀團貸款將有利於加強公司流動性管理,有利於優化公司債務結構,符合公司穩健經營發展的需要。
關注uSMART

重要提示及免責聲明
盈立證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冩這篇文章時是基於盈立的內部研究和公開第三方信息來源。儘管盈立在準備這篇文章時已經盡力確保內容為準確,但盈立不保證文章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或完整性,並對本文中的任何觀點不承擔責任。觀點、預測和估計反映了盈立在文章發佈日期的評估,並可能發生變化。盈立無義務通知您或任何人有關任何此類變化。您必須對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項做出獨立分析及判斷。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將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本文中的任何陳述或文章內容中的任何遺漏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文章內容只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證券、虛擬資產、金融產品或工具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保證。監管機構可能會限制與虛擬資產相關的交易所買賣基金僅限符合特定資格要求的投資者進行交易。文章內容當中任何計算部分/圖片僅作舉例說明用途。
投資涉及風險,證券的價值和收益可能會上升或下降。往績數字並非預測未來表現的指標。請審慎考慮個人風險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請諮詢獨立專業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