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瀏覽的是香港網站,香港證監會BJA907號,投資有風險,交易需謹慎
*ST貴人(603555.SH):信批違規 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證監會福建監管局警示函
格隆匯 10-22 18:18

格隆匯 10 月 22日丨*ST貴人(603555.SH)公佈,公司於2020年10月22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關於對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林天福、林思恩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0】40號),現將內容公告如下:

“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林天福、林思恩:

經查,我局發現貴人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人鳥或公司)存在如下問題:2019年1月至9月,貴人鳥與關聯人林思亮發生關聯交易,其中4,000萬元為貴人鳥向林思亮提供借款,形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佔貴人鳥2018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的2.61%。林思亮於2019年9月歸還所佔用資金,於2020年4月支付資金佔用利息87.75萬元。

對於上述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事項,貴人鳥未履行關聯交易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第一款、第四十八條;《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會公告〔2017〕16號)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林天福作為貴人鳥實際控制人及董事長、林思恩作為貴人鳥時任財務總監,為上述違規行為的主要責任人。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們釆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現警示貴人鳥:一是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防範股東及其關聯方佔用或者轉移公司的資金、資產及其他資源,並督促相關人員加強相關證券法律法規學習;二是加強信息披露管理,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切實提高信息披露質量;三是根據公司規定開展內部問責,督促有關人員加強有關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切實履行勤勉盡責義務。警示林天福、林思恩:加強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及公司管理層高度重視上述《警示函》所提出的問題,並將嚴格按照福建監管局的要求進行整改。同時,公司及相關人員將加強相關證券法律法規學習,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強化規範運作意識,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從而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關注uSMART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 追蹤我們,查閱更多實時財經市場資訊。想和全球志同道合的人交流和發現投資的樂趣?加入 uSMART投資群 並分享您的獨特觀點!立刻掃碼下載uSMART APP!
重要提示及免責聲明
盈立證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冩這篇文章時是基於盈立的內部研究和公開第三方信息來源。儘管盈立在準備這篇文章時已經盡力確保內容為準確,但盈立不保證文章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或完整性,並對本文中的任何觀點不承擔責任。觀點、預測和估計反映了盈立在文章發佈日期的評估,並可能發生變化。盈立無義務通知您或任何人有關任何此類變化。您必須對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項做出獨立分析及判斷。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將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本文中的任何陳述或文章內容中的任何遺漏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文章內容只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證券、虛擬資產、金融產品或工具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保證。監管機構可能會限制與虛擬資產相關的交易所買賣基金僅限符合特定資格要求的投資者進行交易。文章內容當中任何計算部分/圖片僅作舉例說明用途。
投資涉及風險,證券的價值和收益可能會上升或下降。往績數字並非預測未來表現的指標。請審慎考慮個人風險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請諮詢獨立專業意見。
uSMART
輕鬆入門 投資財富增值
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