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9月3日丨利通電子(603629.SH)公佈,公司於2020年9月2日晚間收到公司股東張德峯的通知,張德峯曾任公司第一屆監事會主席,2020年5月29日因任期屆滿卸任,依照有關規定及張德峯承諾,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卸任後半年內不得減持,因疏忽大意張德峯誤將鎖定期的公司股票賣出。經張德峯自查、並經公司查實張德峯證券賬户違規賣出公司股票的時間為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2日,賣出數量為4.2萬股,賣出均價為27.71元/股,成交金額116.3977萬元。
按有關規定計算,張德峯以上減持共獲税後收益79.15萬元。截至本公告日,張德峯尚持有公司股票數量400.23萬股。
上述交易行為違反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第四條關於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規定。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的規定,未能盡到交易報備及預披露責任。違背了張德峯在公司上市時做出的不違規減持公司股票的公開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