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 8 月 7日丨人民網(603000.SH)公佈,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通過關於變更公司經營範圍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擬對公司經營範圍進行變更,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四條相關內容,變更具體情況如下:
原第十四條 經依法登記,公司的經營範圍:許可經營項目: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信息服務業務(不含固定網電話信息服務和互聯網信息服務);因特網信息服務業務(除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以外的內容)。一般經營項目:廣告設計製作、發佈、代理;計算機軟件及外部設備開發、銷售;計算機網絡技術開發、諮詢、服務;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服務;組織展覽展示及文化交流活動、會議服務;公關策劃及諮詢;翻譯服務;物流服務;文娛演出票務的銷售代理;日用百貨銷售;物業管理;輿情監測;影視器材設備、舞台燈光音響設備租賃;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
上述經營範圍的業務許可有效期以相關證照為準,經營範圍最終以公司審批機關和登記機關核准的範圍為準。
現變更為:經依法登記,公司的經營範圍: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信息服務業務(不含互聯網信息服務);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中的信息服務業務(僅限互聯網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服務不含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含新聞、電子公告服務);廣告設計製作、發佈、代理;計算機軟件及外部設備開發、銷售;計算機網絡技術開發、諮詢、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組織展覽展示及文化交流活動、會議服務;公關策劃及諮詢;翻譯服務;物流服務;文娛演出票務的銷售代理;日用百貨銷售;物業管理;輿情監測;影視器材設備、舞台燈光音響設備租賃;電子產品銷售;廣播影視設備銷售;信息系統集成服務。(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上述經營範圍的業務許可有效期以相關證照為準,經營範圍最終以公司審批機關和登記機關核准的範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