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24日丨華能國際(600011.SH)公佈,公司下屬公司香港能源公司於2020年3月24日與財資中心簽署了《貸款協議》,香港能源公司向財資中心借款2億美元,借款期限為3年,利率為3個月Libor+2%,融資費用不超過2.5%。
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香港能源公司為公司下屬子公司,華能集團直接持有華能國際電力開發公司(“華能開發”)75%的權益,間接持有華能開發25%的權益,而華能開發持有公司32.28%的權益,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東。華能集團亦直接持有公司9.91%的權益,並通過其全資子公司中國華能集團香港有限公司(“華能香港”)間接持有公司3.01%的權益,通過其控股子公司中國華能財務有限責任公司間接持有公司0.39%的權益。華能集團直接持有財資中心100%股權,財資中心為華能集團全資子公司。根據《上交所上市規則》和《聯交所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此次交易構成公司的關聯交易。
為確保華能山東如意(巴基斯坦)能源(私人)有限公司(“巴基斯坦公司”)2億美元流動資金借款順利接續,由巴基斯坦公司母公司-香港能源公司與財資中心簽訂2億美元借款協議,期限3年,後由香港能源公司以股東借款方式轉貸給巴基斯坦公司,擔保方式為香港能源公司股東按各自在香港能源公司中持股比例承擔不超過2億美元債務的擔保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