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3日丨東華能源(002221.SZ)公佈,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作出《關於開展對美加徵關税商品市場化採購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會公告[2020]2號)決定,開展對美加徵關税商品市場化採購排除工作,根據申請對符合條件、按市場化和商業化原則自美採購的進口商品,在一定期限內不再加徵對美301措施反制關税,經核准的排除申請,自核準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公司各經營主體依據上述公告精神和經營實際需要,就採購原產於美國的液化丙烷申請排除與豁免,不再加徵對美301措施反制關税。
近日公司子公司東華能源(張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6606.6萬美元液化丙烷的豁免申請已核准通過,其他子公司的申請核准正有序進行中。公司各經營主體將根據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公告和實際業務經營需要,繼續就採購原產於美國的液化丙烷申請排除與豁免,不再加徵對美301措施反制關税。對獲得排除與豁免的採購計劃,公司將在排除期限內安排報關進口。
此次加徵關税的豁免,有利於公司增強液化丙烷採購的選擇性、降低採購成本,增強對國內化工裝置的液化丙烷原料供應能力,增加對民用丙烷市場的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