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16日丨貝達藥業(300558.SZ)公佈,公司控股子公司Xcovery Holdings, Inc.(“Xcovery”)近日收到了美國佛羅里達南區聯邦法院送達的傳票和《起訴狀》,原告Beta Pharma Inc.(“BETA”)訴稱被告Xcovery使用其公司標語“Better Medicine Better Life”侵犯了原告的商標權。
原告BETA訴稱其在商業活動中使用“Better Medicine Better Life”標語已有十餘年。最近,BETA發現Xcovery將該“Better Medicine Better Life”標語用在科學會議、行業展會以及Xcovery的網站上,可能造成公眾混淆、誤認,侵犯原告BETA的“Better Medicine Better Life”這一服務商標權。
根據《起訴狀》,BETA的主要訴訟請求包括:
1、裁定、發佈初步和永久禁令,禁止Xcovery在藥物研發服務方面或以可能導致對服務提供者、贊助關係以及和Xcovery提供服務事項造成困惑、誤認的任何其它形式使用“Better Medicine Better Life”;
2、判令被告賠償原告補償性損失,包括但不限於(i)BETA丟失的利潤;(ii)Xcovery非法所得(利潤和收入);(iii)BETA名譽減損、丟失客户、丟失客户關係、丟失收入、商譽損失以及其它所導致的損失;
3、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因被告故意侵權導致的實際損失至三倍;
4、判令被告賠償原告懲罰性損失;
5、判令被告賠償原告利息、成本、律師費、專家費;
6、判令原告獲衡平法救濟,以頒佈禁令、強行使用法定信託、會計和沒收非法所得等形式;
7、裁定、發佈訴前財產保全,扣押Xcovery 資產;
8、其它法院認為合適的救濟措施。
“Better Medicine Better Life”是公司創辦時提出的創意和表述,表達了創業團隊開發創新藥物的使命和方向。該標語自提出以來一直伴隨公司成長,作為公司使命的英文表述被廣泛用於公司宣傳冊、學術推廣海報、網站等宣傳媒介中,至今已被公眾熟知和識別。且早在2013年6月貝達藥業推進企業上市之際,公司與BETA就涉及的商號、商標、企業標誌等知識產權簽署協議,明確權利歸屬和使用範圍。鑑於對企業宣傳用語表述的統一管理,公司安排控股子公司Xcovery在網頁、國際展會上使用“Better Medicine Better Life”。
經公司核查,BETA於2020年1月3日向美國專利和商標局提交了“Better Medicine Better Life”作為服務商標的申請,目前處於待審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