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瀏覽的是香港網站,香港證監會BJA907號,投資有風險,交易需謹慎
拓斯達(300607.SZ)擬與實控人等設合資公司從事平台電商、在線廣告和SaaS服務等新業務
格隆匯 08-14 20:18

格隆匯8月14日丨拓斯達(300607.SZ)公佈,為了更好的助力智能製造的規模化、產業化發展,幫助更多的工業製造業企業更好的完成智能化的轉型升級,公司擬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吳豐禮(“創始人”)以及張建、相新風、王超、李川石、費詩帆(除吳豐禮以外,其他主體以下合稱為“原始股東”)簽署一份《合資框架協議》,共同投資設立一家合資公司,作為從事平台電商、在線廣告和SaaS服務等新業務的發展平台和返程投資的境內權益主體。

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為1500萬元,其中吳豐禮出資78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52%;公司出資30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20%;張建出資225萬元,佔註冊資本的15%;相新風出資15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10%;王超出資15萬元,佔註冊資本的1%;李川石出資15萬元,佔註冊資本的1%;費詩帆出資15萬元,佔註冊資本的1%。各方的投資價格均為1元/1元註冊資本。

《合資框架協議》各方同意,在合資公司設立完畢後,吳豐禮和原始股東(拓斯達除外)各自在英屬維京羣島設立一家100%持股的公司(“BVI公司”)作為其在境外的持股平台,各BVI公司和拓斯達的子公司拓斯達環球集團有限公司(“拓斯達香港”)作為股東在開曼羣島設立一家公司(“開曼公司”)。開曼公司設立時,各方在開曼公司的持股比例與其在合資公司的持股比例一致。開曼公司應向各股東發行普通股,每股享有一個投票權。開曼公司作為唯一股東在香港設立一家公司(“香港公司”),香港公司作為唯一股東在中國境內設立一家外商獨資企業(WFOE”),通過VIE協議安排實現WFOE對合資公司的協議控制

關注uSMART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 追蹤我們,查閱更多實時財經市場資訊。想和全球志同道合的人交流和發現投資的樂趣?加入 uSMART投資群 並分享您的獨特觀點!立刻掃碼下載uSMART APP!
重要提示及免責聲明
盈立證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冩這篇文章時是基於盈立的內部研究和公開第三方信息來源。儘管盈立在準備這篇文章時已經盡力確保內容為準確,但盈立不保證文章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或完整性,並對本文中的任何觀點不承擔責任。觀點、預測和估計反映了盈立在文章發佈日期的評估,並可能發生變化。盈立無義務通知您或任何人有關任何此類變化。您必須對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項做出獨立分析及判斷。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級人員、僱員或代理人將不對任何人因依賴本文中的任何陳述或文章內容中的任何遺漏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文章內容只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證券、虛擬資產、金融產品或工具的要約、招攬、建議、意見或保證。監管機構可能會限制與虛擬資產相關的交易所買賣基金僅限符合特定資格要求的投資者進行交易。文章內容當中任何計算部分/圖片僅作舉例說明用途。
投資涉及風險,證券的價值和收益可能會上升或下降。往績數字並非預測未來表現的指標。請審慎考慮個人風險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請諮詢獨立專業意見。
uSMART
輕鬆入門 投資財富增值
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