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系根据国家股份有限公司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复[1993]52号文批准,于1993年12月4日由深圳桑达电子总公司、龙岗区工业发展总公司、无锡市无线电变压器厂三方共同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以募集方式分别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250万股A股股票及向社会公众发行2,500万股A股股票,总股本为13,08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