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发布25条民营经济促进法指导意见 加强反垄断司法力度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裁判规则,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致力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统一适用。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依法平等对待、引导守法规范经营、严格公正司法、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深入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25条内容。旨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难题,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当中提及,依法助力拓宽融资渠道。推动金融机构持续优化普惠金融供给和服务,依法规范利息收取,协同推动政策落实落地。依法规范金融机构单方面增加发放贷款条件、中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行为,确保民营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依法规制「高利贷」、「砍头息」等非法职业放贷和转贷等违法行为,严惩民间借贷犯罪活动,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秩序,助力民营经济组织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同时,依法规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力度,依法规制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依法审理科技领域的垄断纠纷案件,准确认定知识产权正常行使行为与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界限,保障各类企业公平获得创新资源,实现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积极助推统一大市场建设。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方面,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持全链条打击,依法严厉惩处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等犯罪。研究出台审理民刑交叉案件司法解释,深入开展有关合同诈骗罪法律问题调研指导,在坚持严格依法公正审判的基础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作为经济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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