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士中国(00298.HK)订立债权转让合同
格隆汇7月30日丨庄士中国(00298.HK)发布公吿,于2025年7月30日,转让人(各自为庄士中国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承让人及担保人订立债权转让合同,据此,转让人已同意转让而承让人已同意接纳债权转让。
债权包括本金额合共约人民币152,500,000元(包括投资成本、租金及贷款)、应计利息及其他成本,其中于本联合公布日期已收回约人民币15,400,000元。债权的最终金额须进一步计提利息,直至债务人实际还款日期为止(如有)。
代价人民币95,000,000元乃转让人与承让人经考虑收回债权的前景及相关风险公平磋商厘定。
转让事项让庄士中国得以将一项高风险、非流动资产转换为即时现金、减低法律及执行风险、加强其财务状况,以及专注于其核心业务活动,尤其是经过五年收回偿权不果。因此,庄士中国董事认为,代价及债权转让合同的条款与一般商业条款相符及公平合理,并符合庄士中国及庄士中国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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