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浏览的是香港网站,香港证监会BJA907号,投资有风险,交易需谨慎
庆铃汽车股份(01122.HK)订立回购协议

格隆汇4月29日丨庆铃汽车股份(01122.HK)公告,于2025年4月30日,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及经销商A订立了一份回购协议A。租赁物,为融资租赁合同A项下经销商A向融资租赁公司租用的一批新能源车辆,车辆总数为6辆。公司预计回购协议A项下的回购价款的最高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27,506元。

同日,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及经销商B为不同型号的租赁物订立了五份载列相同条款的回购协议B。租赁物,为融资租赁合同B项下经销商B向融资租赁公司租用的一批新能源车辆,车辆总数为51辆。公司预计回购协议B项下的回购价款的最高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529,351元。

基于新能源商用车一般购车成本较高,客户使用新能源商用车的方式从过往的买车模式陆续转变为租车模式。故此,租赁模式已成为拉动新能源商用车销量的重要途径。

为此,公司借鉴国内汽车企业普遍所采用的融资租赁模式,加强与商业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为终端客户或经销商购买集团新能源车辆的融资租赁提供回购义务。就此,回购协议项下的回购义务实质上是公司为自身产品销售提供履约增信保证,不属于纯粹为第三方提供融资担保。

关注uSMART
FacebookTwitterInstagramYouTube 追踪我们,查看更多实时财经市场信息。想和全球志同道合的人交流和发现投资的乐趣?加入 uSMART投资群 并分享您的独特观点!立刻扫描下载uSMART APP!
重要提示及免责声明
盈立证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是基于盈立的内部研究和公开第三方信息来源。尽管盈立在准备这篇文章时已经尽力确保内容为准确,但盈立不保证文章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或完整性,并对本文中的任何观点不承担责任。观点、预测和估计反映了盈立在文章发布日期的评估,并可能发生变化。盈立无义务通知您或任何人有关任何此类变化。您必须对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项做出独立分析及判断。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将不对任何人因依赖本文中的任何陈述或文章内容中的任何遗漏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文章内容只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证券、虚拟资产、金融产品或工具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保证。监管机构可能会限制与虚拟资产相关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仅限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投资者进行交易。文章内容当中任何计算部分/图片仅作举例说明用途。
投资涉及风险,证券的价值和收益可能会上升或下降。往绩数字并非预测未来表现的指标。请审慎考虑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请咨询独立专业意见。
uSMART
轻松入门 投资财富增值
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