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600156.SH):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格隆汇4月16日丨华升股份(600156.SH)公布,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在2021—2022年开展的色织类产品贸易业务中未承担主要责任,应当按照净额法确认相关业务的收入。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导致2021—2022年半年报和年报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2.内控管理不到位。公司贸易业务制度建设不完善,印章管理不规范,部分业务资料遗失,系统管理不规范,部分合同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刘志刚、总经理廖勇强、董事会秘书蒋宏凯和财务总监梁勇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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