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股份(601028.SH):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格隆汇3月21日丨玉龙股份(601028.SH)公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7.5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方式下,公司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自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停牌,并于股东大会做出终止上市决议后1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主动终止上市申请。
因公司经营状况不佳,现金流持续恶化,公司经营面临重大不确定性,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济高(济南)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称“济高资本”)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并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继续交易(称“本次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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