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格隆汇专栏:业谈债市,作者:杨业伟
主要观点
我们统计了2018以来,在各地人民政府官网、公司官网、地方新闻发布过关于“不再承担融资职能”或“退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吿的企业,以及DM平台统计的企业。2018年以来,共有1214家国企宣布“退出政府融资平台”或“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其中85%的企业为非发债主体。2018年以来,有较多国企通过政府官网、公司官网等宣布退出融资平台,数量多达1214家,若剔除母公司已在名单内的子公司,则有736家。以截至2023年10月初,同花顺口径下的发债国企判断企业是否有存量债,对应到有172家发债主体,占比约14%。其中大多为AA级平台,AA级以上仅占33%。
具体到省份来看,2018年以来,浙江、江苏、河南有较多企业宣布退出融资平台,山东、湖北、甘肃有较多发债企业宣布退出。宣布退出的企业中,近80%的企业位于浙江、江苏、河南三省,分别有579家、289家、98家,其中大部分企业没有存量债。而将母公司已在名单内的子公司剔除后,江苏的退出融资平台数量最多,有254家。退出融资平台的企业中,位于山东、广西、湖北的发债企业占比较高,其中湖北有11家,山东有9家。从行政级别看,宣布退出的平台大多为区县级。有977家宣布退出的平台为区县级,占比超八成,而地市级、园区级平台仅有202家和34家,其中地市级平台主要位于浙江,园区级平台主要位于江苏、辽宁。
剔除子公司后,浙江、江苏有较多企业宣布退出融资平台,其中江苏有254家,浙江有227家,占全部退出融资平台数量的65%。具体到该两省的地级市来看,南通市、苏州市、常州市分别有56家、55家、43家企业宣布退出融资平台,数量较多,占江苏全省的61%。而浙江省宁波市就有116家企业宣布退出融资平台,占浙江全省的51%,杭州市、金华市也有较多企业宣布退出。
从发布公吿的年份来看,浙江有较多企业在2018-2020年宣布退出融资平台,而江苏的企业则集中在2022-2023年,其他省份的企业则较多在2018年宣布退出。剔除子公司后,有127家企业在2018年宣布退出融资平台,其中浙江有52家,其他省市有75家。次年退出融资平台的企业达到170家,为近6年来峰值,其中浙江有126家,占比高达74%。随后在2020年-2021年,宣布退出融资平台的企业数量有所回落,但在2022-2023年,由于江苏的企业开始陆续宣布退出,数量再次回升。
企业宣布退出融资平台是为了响应中央及地方关于管理政府性债务的多条相关政策。从退出表述来看,大多企业均在声明已厘清自身经营性债务与政府性债务间的界限。一方面,企业承诺不再新增政府性债务;另一方面,企业还需妥善处置过去的政府性债务。而这正响应了国发〔2014〕43号文、新预算法对不得新增政府性债务的要求,以及多地颁布的关于“剥离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的政策文件。
随着企业退出融资平台,大多企业有息债务规模有所增加,利差无明显变化。79%的发债企业在宣布退出后,有息负债规模有所增加,其中大多在40亿元以下。此外,我们随机选取了6家宣布退出融资平台的企业,比较其退出前后的利差,大多企业在宣布退出后利差无明显变化,甚至有收窄趋势,只有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明显走阔。这意味着退出融资平台不一定会对企业信用产生负面影响。
风险提示:数据统计偏差,政策不及预期。
报吿正文
1、退出融资平台的企业有何特征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以来,共有1229家国企宣布“退出政府融资平台”或“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其中86%的企业为非发债主体。我们以截至2023年10月初,同花顺口径下的发债国企判断企业是否有存量债,对应到有176家发债主体,占比约14%。其中大多为AA级平台,占发债企业的60%,AA级以上仅占32%。
具体到省份来看,2018年以来,浙江、江苏、河南有较多企业宣布退出融资平台,山东、湖北、甘肃有较多发债企业宣布退出。宣布退出的企业中,近80%的企业位于浙江、江苏、河南三省,分别有579家、289家、98家,其中大部分企业没有存量债。而将母公司已在名单内的子公司剔除后,江苏的退出融资平台数量最多,有254家。退出融资平台的企业中,位于山东、广西、湖北的发债企业占比较高,其中湖北有11家,山东有9家。
从行政级别看,宣布退出的平台大多为区县级。有977家宣布退出的平台为区县级,占比超八成,而地市级、园区级平台仅有202家和34家,其中地市级平台主要位于浙江,园区级平台主要位于江苏、辽宁。在1214家宣布退出的平台中,仅有1家省级平台,为甘肃省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宣布退出)。
2018年以来,浙江、江苏有较多企业宣布退出融资平台,其中浙江有580家、江苏有289家,剔除子公司后,江苏有254家,浙江有228家,占全部退出融资平台数量的65%。具体到该两省的地级市来看,南通市、苏州市、常州市分别有56家、55家、43家企业宣布退出融资平台,数量较多,占江苏全省的61%。而浙江省宁波市就有116家企业宣布退出融资平台,占浙江全省的51%,杭州市、金华市也有较多企业宣布退出。
从发布公吿的年份来看,浙江有较多企业在2018-2020年宣布退出融资平台,而江苏的企业则集中在2022-2023年,其他省份的企业则较多在2018年宣布退出。剔除子公司后,有130家企业在2018年宣布退出融资平台,其中浙江有52家,其他省市有78家。次年退出融资平台的企业达到176家,为近6年来峰值,其中浙江有127家,占比高达72.16%。随后在2020年-2021年,宣布退出融资平台的企业数量有所回落,但在2022-2023年,数量再次回升,这主要是由于江苏的企业开始陆续宣布退出。分别有111家、187家企业在近两年宣布退出融资平台,其中江苏的企业分别占比69.37%、92.51%。
2、退出融资平台响应相关政策
从退出表述来看,大多企业均在声明已厘清自身经营性债务与政府性债务间的界限。一方面,企业承诺不再新增政府性债务;另一方面,企业还需妥善处置过去的政府性债务。2018年以来的退出公吿中的,绝大多数企业提到了“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未来的新增债务属于公司自主经营行为,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以出资额为限额承担有限责任”。部分公司还强调自身“过去承担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已纳入财政预算并得到妥善处置”、“不存在政府性债务”或“从未承担过政府融资职能”等表述。
企业宣布退出融资平台,厘清自身与政府的权责边界,正响应了中央及地方关于管理政府性债务的多条相关政策。国发〔2014〕43号文明确要求剥离城投平台的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同时抓紧将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并妥善偿还。而新预算法实施后,所有地方国有企业(包括融资平台公司)举借的债务都依法不属于政府债务,由国有企业负责偿还,地方政府不承担偿还责任。随后,多地相继颁布政策,明确要求“剥离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部分省市如贵州省,还强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也应剥离政府融资职能。
3、退出融资平台有何影响
我们对比了发债企业在宣布退出前后的有息负债规模与利差,结果显示在宣布退出平台后,大多企业有息债务规模有所增加,利差无明显变化。79%的发债企业在宣布退出后,有息负债规模有所增加,其中大多在40亿元以下。这意味着退出融资平台后,企业融资规模有所增加。此外,我们随机选取了6家宣布退出融资平台的企业,比较其退出前后的利差,大多企业在宣布退出后利差无明显变化,甚至有收窄趋势,只有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明显走阔。这意味着退出融资平台后不一定会对企业信用产生负面影响,这可能出于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城投信仰”本质上源于分税制改革造成的财力与事权不匹配,只要这种体制仍然存在,信仰就很难被打破。事实上,城投作为地方政府推进当地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工具,对于地方政府仍有着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另一方面,地方近年来多次强调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对国企的资产负债率、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等也进行管控,因而即使企业退出融资平台,整体国企风险仍较为可控。
风险提示:
数据统计偏差:退出融资平台可能为不完全统计
政策不及预期:债务化解政策不及预期,可能会影响城投资质
注:本文节选自国盛证券研究所于2023年11月20日发布的研报《融资平台退出,怎么看?》,证券分析师:
杨业伟 S0680520050001
yangyewei@gszq.com
赵增辉 S0680522070005
zhaozenghui@gsz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