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21日丨火岩控股(01909.HK)公布,董事会认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于2021年12月展开调查之日起,公司无法对所有中国主要附属公司的资产及营运实施控制,亦无法对中国主要附属公司(包括深圳市火元素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火元素")、深圳市火元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火元素网络科技公司")、深圳德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德珹")、深圳维京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维京人")(统称"中国主要附属公司"))行使其决策权。公司已与其核数师讨论有关事宜。经考虑香港财务报吿准则下有关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的适用规定,董事会认为所有中国主要附属公司应自2021年12月4日起于集团终止综合入账("终止综合入账"),此乃基于(i)于中国营运移动设备游戏业务所需的相关电脑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印章、财务记录及电脑硬件)被依法没收及扣留;及(ii)中国主要附属公司的管理层自2021年12月4日起被拘留及无法向中国主要附属公司履行职责(即指示对集团回报有重大影响的经营及财务活动的能力)。
监于上述情况,自2021年12月4日起,集团不会将中国主要附属公司的财务状况及中国主要附属公司的业绩及现金流量并入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会认为,监于中国主要附属公司的现况,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按此基准编制,将更公平地呈列集团的整体业绩及事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