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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股份(300018.SZ):拟向洛阳正浩定增募资不超7.72亿元 用于年产20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10万吨/年)
格隆汇 08-28 19:25

格隆汇8月28日丨中元股份(300018.SZ)公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144,240,000股(含本数),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72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20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10万吨/年)。

此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吿日,发行价格为5.35元/股。次发行对象洛阳正浩认购公司次发行的股票自次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期为18个月。

次发行对象为洛阳正浩,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次发行股份。2022年8月25日,洛阳华世与邓志刚、王永业、张小波、刘屹、尹力光等五名股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五名股东拟将其持有的中元股份的9,616,000股股份(占发行股份前公司总股本的2.00%)转让给洛阳华世,同时王永业、尹健、卢春明、邓志刚、张小波、刘屹、尹力光、陈志兵等八位一致行动人与洛阳华世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中元股份共计99,549,997股股份(占发行股份前公司总股本20.70%)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洛阳华世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洛阳华世或其关联方通过认购中元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成为中元股份的控股股东且该等股份登记于洛阳华世或其关联方账户并上市之日止,或协议生效之日起24个月孰早。

次发行对象洛阳正浩的实际控制人为徐军红。在次发行中,洛阳正浩以现金方式认购中元股份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44亿股(含本数)股票(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

《股份转让协议》履行完毕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后,洛阳华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54%,洛阳正浩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23.08%,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洛阳正浩,实际控制人仍为徐军红。徐军红通过持股主体控制的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合计为2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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