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2月8日丨亿纬锂能(300014.SZ)公布,公司实际控制人骆锦红、高级管理人员李沐芬于近日分别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骆锦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8号)、《关于对李沐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7号)。
经查,骆锦红作为亿纬锂能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亿纬锂能5%以上股份。2021年12月6日,骆锦红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卖出510.9995万股亿纬锂能股票后又买入2万股。骆锦红的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骆锦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李沐芬于2017年8月起至今担任亿纬锂能副总经理。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16日期间,李沐芬的配偶赵前进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又卖出亿纬锂能股票,其中11月19日买入2700股,成交金额34.5087万元;12月16日卖出2万股,成交金额268.34万元。李沐芬作为亿纬锂能的高级管理人员,李沐芬的配偶在买入亿纬锂能股票后六个月内又卖出,有关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李沐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