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2月8日丨億緯鋰能(300014.SZ)公佈,公司實際控制人駱錦紅、高級管理人員李沐芬於近日分別收到廣東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駱錦紅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2]18號)、《關於對李沐芬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2]17號)。
經查,駱錦紅作為億緯鋰能的實際控制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億緯鋰能5%以上股份。2021年12月6日,駱錦紅通過交易所集中競價方式賣出510.9995萬股億緯鋰能股票後又買入2萬股。駱錦紅的上述交易構成短線交易,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的相關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駱錦紅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經查,李沐芬於2017年8月起至今擔任億緯鋰能副總經理。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16日期間,李沐芬的配偶趙前進通過交易所集中競價方式買入又賣出億緯鋰能股票,其中11月19日買入2700股,成交金額34.5087萬元;12月16日賣出2萬股,成交金額268.34萬元。李沐芬作為億緯鋰能的高級管理人員,李沐芬的配偶在買入億緯鋰能股票後六個月內又賣出,有關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的相關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李沐芬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