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於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严格落实支持新能源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完善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市场机制,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以市场化收益吸引社会资本,促进新能源可持续投资。
同时,将建立与新能源特性相适应的中长期电力交易机制,引导新能源签订较长期限的中长期合同。鼓励新能源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鼓励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主体与周边用户直接交易等机制,增强就近消纳新能源和安全运行能力。
意见还提出,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着提高,将有利於新能源、储能等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同时,要加快建设国家电力市场。充分发挥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作用,完善电力交易平台运营管理和跨省跨区市场交易机制。根据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和互联互通情况,研究推动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引入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用户等市场主体和有关战略投资者,建立依法规范、权责分明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和运营机制等。(ta/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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