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下属燃料油公司倒卖进口原油1.8亿吨遭调查
国家审计署审计近期发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燃料油公司存在倒卖进口原油问题。国务院联合调查组日前对中石油燃料油公司倒卖进口原油问题进行严肃调查处理。经核查调查,於2006年6月,燃料油公司将40万吨进口原油以「调和燃料油」名义销售给山东滨化集团,中石油由此出现倒卖进口原油行为。多年来,中石油累计倒卖进口原油1.795亿吨,共销售给115家地炼企业,在此期间中石油集团主要领导严重失职失责。
中石油倒卖进口原油违反《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原油成品油管理相关规定,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扰乱油品市场秩序,助长违规地炼企业落後产能盲目发展,助长一些地方违规审批地炼项目,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间接造成国家财政税收的流失,严重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
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认真调查,中石油党组负有主体责任,燃料油公司负有直接责任,中石油有关职能部门负有监管责任。中石油集团有关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和燃料油公司有关负责人未正确履职尽责,负有相应责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有关部门对中石油倒卖进口原油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中石油倒卖进口原油违法违规获利予以追缴。(ta/s) ~
关注uSMART

重要提示及免责声明
盈立证券有限公司(「盈立」)在撰写这篇文章时是基于盈立的内部研究和公开第三方信息来源。尽管盈立在准备这篇文章时已经尽力确保内容为准确,但盈立不保证文章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或完整性,并对本文中的任何观点不承担责任。观点、预测和估计反映了盈立在文章发布日期的评估,并可能发生变化。盈立无义务通知您或任何人有关任何此类变化。您必须对本文中涉及的任何事项做出独立分析及判断。盈立及盈立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将不对任何人因依赖本文中的任何陈述或文章内容中的任何遗漏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文章内容只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证券、虚拟资产、金融产品或工具的要约、招揽、建议、意见或保证。监管机构可能会限制与虚拟资产相关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仅限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投资者进行交易。文章内容当中任何计算部分/图片仅作举例说明用途。
投资涉及风险,证券的价值和收益可能会上升或下降。往绩数字并非预测未来表现的指标。请审慎考虑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如有需要请咨询独立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