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6日丨杉杉股份(600884.SH)公布,公司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下称“宁波永杉”或“转让方”)将其所持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下称“湖南永杉”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转让予公司关联方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翔股份”或“受让方”),交易价格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拟股权变动所涉及的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吿》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为人民币4.8亿元。
湖南永杉主营碳酸锂、氢氧化锂等锂盐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原计划为公司正极业务供应锂盐等原材料而配套建设和投资。
湖南永杉目前处于建设投入期,未来仍需持续性的资本投入和运营资金支持,同时考虑公司正极业务杉杉能源的控股权已转让给BASF,正极业务的原材料采购与供应将自此纳入BASF的全球供应链管理体系,随着公司正极业务控股权的转让,其产业链协同效应亦较有限。在公司强化并突出偏光片和锂电池负极材料两大核心业务的发展战略下,公司出售湖南永杉100%股权存在合理性和必要性。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宁波永杉总计向湖南永杉提供了8800万元的股东借款。吉翔股份将促使湖南永杉不晚于交割日将宁波永杉已提供的所有股东借款归还给宁波永杉,并对上述股东借款的偿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总计为湖南永杉提供了30000万元的借款担保,实际担保责任余额29,000万元。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共同努力将借款担保的担保方变更为吉翔股份(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如截至交割日未能解除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借款担保,则吉翔股份将就前述借款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署反担保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