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30日丨恒宇集团(02448.HK)宣布,于2021年12月30日,恒宇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旗下间接全资子公司)("买方")与当事人一方("卖方")就有关可能收购一公司(“”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份签订一份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
目标公司是一家于香港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获香港证监会发出牌照可进行第六类受规管活动(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根据谅解备忘录,在满足以下所列之先决条件的情况下及以买卖双方最终厘订转让作价金额为准,买方拟以不超过1.05亿港元的转让价购买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支付方式为(i)现金;(ii)买方配发的股份(不超过买方经扩大股本的9.5%);或(iii)现金及配股的组合,具体支付方式将有待买卖双方进一步协商。
公吿称,集团近年主力发展金融业,一直物色及寻求业务及投资机遇,以加强其核心金融业务及扩大收入来源。自2020年起,集团透过旗下的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投资建议及资产管理的金融业务;而恒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直接持有全资子公司恒宇创富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亦已获证监会批准成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为专业投资者提供上市前基金服务。此外,恒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直接持有全资子公司恒宇创富(广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亦获珠海横琴新区金融和财政局发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牌照(QFLP),可在国内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及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集团亦已于珠海横琴设置中国区总部及于山西开设分部办公室,还有青岛分部办公室亦刚落成投入运作,安徽分部亦即将开幕,集团逐步扩大金融业的版图,冀将业务辐射全国。
董事会相信,可能收购事项能助力集团在金融业务的发展,加速于大湾区扩大版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