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10日丨凌钢股份(600231.SH)公布,根据公司产能置换和超低排放改造规划,结合生产工艺布局,公司炼钢产能置换项目需占用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钢集团”)二总变、5万立煤气柜所在区域土地;1-4#高炉产能置换项目需占用凌钢集团15万立煤气柜所在区域土地;5#高炉出铁场除尘项目需占用凌钢集团4#、5#、6#螺杆发电设施所在区域土地。
为满足生产工艺布局,确保公司产能置换和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按期完成,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土地租赁协议〉的议案》,公司决定租用凌钢集团上述资产所占用的26,445m2土地,并支付凌钢集团拆除上述资产的相关费用。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凌钢集团签署土地租赁协议。
同日,在辽宁省凌源市,公司与凌钢集团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公司拟租赁的土地面积为26,445m2,租赁费用为52.89万元/年(不含税),租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向凌钢集团支付的拆除补偿金额以经评估后资产净值加上相关的税费确定。
根据辽宁隆丰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拆除的房屋建筑物及设备资产评估项目》(辽隆评报字[2021]1437号),截止2021年9月30日资产评估基准日,本次拆除的资产账面价值为25,992,289.36元,评估价值为49,154,495.00元(不含税),评估增值为23,162,205.64元,增值率为89.11%。
本次支付凌钢集团的拆除补偿金额为4915.45万元加上相关税费623.815万元,即5539.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