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高速(01576.HK)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山东高速
齐鲁高速(01576.HK)公布,获山东高速集团告知,其与山东高速已就股份收购一事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山东高速集团直接持有公司的7.79亿股内资股将转让至山东高速,标的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38.93%。
标的股份估值为16.95亿元人民币(下同),山东高速集团同意以标的股份评估值,减除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前派息金额,作为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价格,即15.54亿元,将标的股份转让予山东高速。
协议生效条件已全部满足,山东高速按照股份转让协议支付全部转让款项。进行股份收购後,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将由山东高速集团,变更为山东高速,而山东省国资委仍为最终控制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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